会议现场。(袁宏 摄)
【本网讯】 9月19日,能源集团召开2016年度第9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位民主持会议并讲话,能源集团领导张寿利、王勇、孙春江、于少明、王川、张希诚、刘成录、李继斋出席会议。
会上,能源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川领学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李位民在讲话中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安排。前段时间,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能源集团已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在今后工作中,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同志都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和《意见》。要牢固树立做好经营管理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自觉性,严格按规则办事、按纪律办事、按程序办事,讲规矩、重程序, 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
李位民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各单位、各部室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内容和具体要求。在今后经营管理中,要更加注重决策的程序、决策的依据、决策的规则,要建立健全一系列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等配套制度,细化各类经营投资责任清单,确保企业经营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要正确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特别是要敢于担责,主动作为,树立“不作为就是失职”的思想,对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问责,确保能源集团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能源集团副总师以上领导,总部机关各部室、直属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
李位民主持会议并讲话。(袁宏 摄)
王川领学有关文件。(袁宏 摄)
来源:山东能源集团网 编辑:水做的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