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集团公司领导安排,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重申“十严禁”,严防“节日病”,持续发力加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遵守好“十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包等;三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八是严禁公款旅游;九是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或违规组织参与“酒局”“牌局”;十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节日节点,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十严禁”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全体党员要把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十严禁”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中秋国庆期间,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通过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纠正“四风”问题,重点查处曝光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严防“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
来源:兖矿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 本站编辑:碧海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