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习近平总书记在12月9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就我国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进行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明确了依法治国,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给中国特色的调解工作增添了光彩,为此;调解人员就必提高调解能力和法治水平甘做法治捍卫者,特别更要注重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就必全面推进依法、依德、自治、三合一的机制来共同圆依法治国梦。
“ 处无为之事”是法治,“行不言之教”是德治。只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才是家国固本之举,有法治和德治才能确保人类的和平及人生幸福,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包括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是依法治国、依德治国的要求。作为基层一名法律工作者,在每一次处置、每一个行动,都在加固着人们对于法治的依赖与信仰。面对一件件棘手的纠纷案件,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解决纠纷这就是吴强忠同志从事调解28年多的答案。
吴强忠,男,1955年2月出生于浙江庆元,1976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退休前任浙江庆元县城关镇、濛洲街道维稳中心、综治办、信访办、调解主任、城区中心司法所所长等职,2014年4月份光荣退休、返聘任原濛洲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15年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检察)。先后获得:“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员、全国百名感动中国人物、中国好人、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调解能手、浙江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市级十佳优势干警等80多项荣誉、2007--2013连续7年考核为优秀公务员称号”,其先进事迹曾被人民网、新华网、共产党员网、中国网、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日报、丽水日报、浙江、丽水群众路线教育网等多家媒体报道。
以德润法 以法安德
以德润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吴强忠同志将3200余件棘手的矛盾纠纷化解,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德治方式,基层有了矛盾纠纷,不是盲干就是找村里、长辈(老娘舅)出来调停,假如做工作的人不能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德治方式,往往问题得不到解决,还会激化;
以法安德。吴强忠接待上访群众6980余人次,以案说法教育了一大片群众,法律咨询79800余人次,赢的了群众的认可和钦佩;道德靠的是内心自律,依赖自身的觉悟。在接待上访群众中,每个人的需求有所不同,依靠道德自身的力量很难真正对违背道德的行为进行应有的惩戒,需要法治来保障道德的实现。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吴强忠说:“调解必须注重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两者不能少、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这就是法治德治的关键词,时刻记住在调解时,“情”字为先,善于听民声、暖民心、解民忧,以法治人,以人文关怀之心,教育和感化当事人,德润人心、法安天下,使全体公民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众所周知,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了,利益关系得到协调,思想情绪得以理顺,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就能得到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就能得到有效疏导,社会和谐也就有了牢固的基础。因基层调解范围广,土地、山林、相邻、交通、医患、婚姻等等,” 调解工作必须做到“三勤一不怕”:脚勤、手勤、嘴勤,调解莫怕“得罪人”的他,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破难、敢于创新、时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百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清风正气,正义是他的内涵,一目了然的是他办案绝对不讲亲情关,地方小一有案件就有领导、官员打招呼,但他谁也不卖帐,当然他的正义和公正也得罪了当地不少权势人物,损失了他人生的前途,但他无怨无悔,却赢得了当地群众一片赞誉声。
图左一吴强忠在山林纠纷现场调解
案例
案例(1)2016年8月5日,一大帮群众激动地走进吴强忠的调解室,十分激动要挖断通往县生态墓的道路。老吴经过了解得知,县生态墓选址在“猪山”,在建设过程中,大板垟村发现黄象村超占了大板垟村山地,从而引发了这起矛盾纠纷,老吴当即许下承诺说:“明天一定到现场勘察处理,但道路你们一律不准挖,谁挖谁负相应法律责任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当天下午,老吴就到县档案局核查两个村的山林权证,并在8月6日上午,召集了双方当事人代表共计10余人一起到现场进行勘察。经双方指界结合双方林权证记载来看,黄象村确实存在有超占行为。老吴认为黄象村在生态墓动工时没有邀请大板垟村指界是不妥的,应由黄象村将超出大板垟村山地部份评估折价陆仟元整给大板垟村。最终这场两村之间涉及上千村民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并当场制作了调解协议书。
案例(2)2016年11月17日下午二时许本街道大济村一房东吴某将外墙油漆承包给蔡某三人,蔡某三人又将该工程转包给37岁的李某,李某因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坠落造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34岁的老婆以泪洗面,一家老小哭着嚷着找到“老吴调解室“,吴强忠接待了她,边听她的诉说边记录后,吴强忠马上叫上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又赶到医院了解伤情,抢救费用、死亡时间,到公安派出所了解排除他杀等相关情况后,为了不让案情扩大激化,吴强忠连夜进行调解,召集房东、承包工程三人,死者家属代表等人进行调解,吴强忠用真情安抚家属情绪,详细解说法律,终让他们接受了事实,随后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若干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耐心的对房东与承包工程方进行沟通,最终由房东赔偿34万,承包工程三人赔偿42万,死者方从孩子扶养费、埋葬费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年限等计算得到了76万赔偿,协议书上死者家属代表愿意放弃民事诉讼权力,完满调解终结了本案。
案例(3)遇到一件棘手的征地款分配纠纷。坐落在原松源镇会溪坑头村,因工业园区征用土地,一起遗留6年之久、金额达200多万元的土地征收款分配纠纷案,插手过的副科以上领导6人,最终县政府组成的工作队6个多月进驻该生产队仍就没有处理结果,征地户集资正准备上京赴省上访,领导把此案交给老吴试试,吴强忠接手此案后,自然有人来说情,一些熟人也会有意无意间来打声招呼。“法律面前没得商量,谁来说情都一样。”老吴坚定地拿公正当“挡箭牌”。最终,在“铁天平”上,老吴给当征地户、出生人口户、村民代表连续开了10多次会议,最终形成分配决议,召开户主大会签字表决,达到77%以上同 意,把这场遗留6年之久纠纷悄然化解。
案例(4)当80多名群众堵住医院大门,情绪激动,哭声、骂声一片呼天抢地,吴强忠第一时间赶赴维持现场,同公安、卫生等部门对抢救现场进行勘验,同时,对死者亲属进行慰问安抚,耐心做疏导工作,那时候,吴强忠放弃了元旦假期,经过长时间的调节劝导,终于在第二天凌晨2点多钟,达成调解协议,一件非正常医疗死亡事件得到了圆满处理。
案例(5)一起食用菌错菌索赔纠纷案33名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18个月后没有结果,33名原告化了律师费一万,诉讼费五千,鉴定菌棒费一万五千,为此33名原告得不到赔偿准备上京赴省上访,法院了解后与县政法委找到了吴强忠,吴强忠接受后确实该案较棘手,因被告靠山不是一般,但吴强忠敢于较量,不怕得罪权势人物,用法冶的思维15天就化解成功,33名原告得到了合理的赔偿;星光半岱村两起遗留三年的棘手山林纠纷用半天时间就化解该案……,
效率:一时间,“一张嘴能顶县工作队半年、顶法院18个月没结果”的佳话在当地传开。“法律就像钢针,任何人不可逾越,情就像手中的线,调解员需用它们缝缝连连,化解矛盾。”老吴比喻说,干调解,必须坚持原则、莫怕得罪人、学会“攻心”。 因为会“攻心”,那些犹如“死结”的难案,到了老吴手里,也终会松动打开,他为政府出庭应诉一百余起、化解非正常死亡赔偿一百余件、为100多位老人讨回公道,平息医闹二十多起、化解医疗纠纷七十余件,不知为多少个面临破裂的家庭破镜重圆。
为民解困服务零距离
也许某个夜晚,你就会看见老吴正在调解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到早晨二点多钟;也许在某个热烈的夏天40多度他头顶热烈赶赴在羊肠小道上去处理山林纠纷,也许在某个冬天零下5—7度结冰他还是在现场调解,吴强忠脚踏实地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坚守在工作第一线,既当指挥者,又当战斗者。为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他几乎没有休过完整的节假日,不管是酷暑严寒、还是风雪交加,他用最美的心灵走进百姓千家万户、用最美的微笑直对困难、用最美的耐心化解僵局、用最美的真诚打动百姓,为民主持公道,总之只要那有纠纷就有他的身影,这就是我们的“黑脸和事佬”—吴强忠。
时刻牢记以爱兴家、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办案必须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从不拿当事人一分钱、一包烟、一瓶酒,一餐饭,用他的话说,做人穷要穷的有志气,有骨气,办案才能真正做到铁面无私,才能有威慑力,才能赢得公信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必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谨言慎行,宽厚忍让,勤恳做事,踏实做人、有德才有福、有爱才有家、不义之财勿取,合理之事则从这就是吴强忠41年为正义而影响自身前途的为人之道;一位正县领导曾经听了吴强忠的事迹后赞叹说:“为民:是吴强忠急民所急、忧民之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是吴强忠夜以继日坚守的本质特征;清廉:是吴强忠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的基本准则” 。他敢于挺身而出面对矛盾,捍卫法律的尊严,用一份份质朴的忠心、爱心、热心、耐心、真心去关爱着每一个受委屈的人,维护着社会的每一个公平与正义。
图左一吴强忠为全县六百多名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上法制课
吴强忠说: “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目标之一,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的本质特征是民生问题。由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成员多种多样的利益诉求、社会成员行为方式以及思想观念的多样化,人的自主性和个体性日益增强,价值判断日益多元,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交易方式多样化,使得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往往呈现出一种新旧并存的复杂状况。特别是公民的权利意识的崛起与维权理性不足之间的矛盾,以及当下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与应对方式的简单化、低效化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原来的人治社会管理模式与这些需求难以相容,必须调动运用法治思维和德治方式,开展积极、有效、负责的化解社会矛盾”。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与迫切任务,从近年来解决矛盾纠纷的实践看,在法治的动力下,德治与自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有效手段,对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偏离法治、德治与自治轨道一味强调运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不仅会影响行政功能的发挥其作用,而容背离依法、依德解决纠纷矛盾的初衷,而且最终会损害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调解必注重:防>缓>帮>调>宣
吴强忠说: “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一个系统性和逻辑性非常强的工作,从大量的矛盾纠纷调解实践中,完善调解工作必强化五个方面,即“防”、“缓”、“帮”、“调”、“宣”。这五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从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解两个大的方面着手化解矛盾,最终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
首先,要突出一个“防”字,即,预防。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预防。有效的预防,既可以减少矛盾纠纷,也可以减少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本,同时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大局稳定。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就需要调解员深入基层到矛盾刭纷容易发生的地区和行业,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做好排调工作,对于即将出现或者容易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予以高度重视,着力化解,将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从根本上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其次,要抓住一个“缓”字,即,缓解。凡矛盾纠纷产生以后,双方当事人都会伴随着较为激动或者冲动的情绪,如果不能将双方情绪稳定下来,矛盾纠纷不仅不能化解,反而会越来越复杂,甚至造成冲突,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这就需要调解员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善意引导、合理规劝等方法,先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稳定下来,减少其心理压力和怨愤情绪,然后再进一步寻求化解矛盾的途径和方法。
第三,要落实一个“帮”字,即,帮助。凡是矛盾的产生都有一定的原因,而大量原因可能就是由于当事人之间存在误解没有有效沟,情绪激愤造成的,此时就要求调解员从思想上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关心人、爱护人,立足矛盾纠纷本身,透过表面的现象,抓住矛盾纠纷产生的因素,利用有利条件和资源,帮助当事人解决好困难,消除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
第四,要做好一个“调”字,即,调解。调解依据的不仅仅是法律,还依据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调解不仅依法调解,也应依情依德调解、依理调解,因此,调解员不仅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熟悉传统的社会道德和当地公序良俗,要把法律和道德有机结合,根据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依法调解的基础上充分将“情”与“理”运用到化解矛盾的调解中去,切实保证矛盾纠纷调解的有效性。
第五,要注重一个“宣”字。即宣传。当前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大多是因为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不懂法律、不懂政策造成的。要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就必须将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要把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以案为例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并以此为平台,拓宽法律宣传覆盖面,起到“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图吴强忠深入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上职业道德课
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来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劝导力及社会舆论的引导来规范、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法治是他律,道德约束是自律。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着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断提高调解矛盾纠纷效力和处置一些疑难杂症的信访件。在“德治”建设中,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以规立德、以文养德、以评树德,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做到引导有方向、评判有标准、学习有榜样,突出公民道德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时代新风,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在“自治”建设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机制,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社会组织,完善公共服务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权利,促进基层政府职能转移,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为此: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同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进强化“法治、德治、自治”三合一机制化解各类矛盾,吴强忠同志28年从事调解工作积累的经验丰富。他说:“调解零成本、效率高、方便简洁、调解是宝、案结事了、不伤和气、消除隔陔”。 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来说(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来说(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社会层面是基础,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核心则是法治。吴强忠同志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候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不仅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国家英模,他的事迹真的好感人、催人泪下、令人崇敬!他是弘扬社会正气的楷模,是忠实崇尚法治德治践行者,是值得我们大家借鉴学习的好同志!吴强忠这个名字应该己并不陌生、他己被这个时代记住,被党和百姓记住。
【关键词】和谐 社会 法治 德治 调解
媒体链接:法治德治践行者——吴强忠
本网通讯员:吴平凡 本站编辑:碧海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