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3 晴 星期一
国之本,法为上;尤以国际通行的法律行之,
而我国则久未设立,歧义颇多,涉及私立太深
现今人民币发行为立法,离境、赠予、遗产未
立法,全体国民无差别社保未立法,公务员财
产申报未立法,诸多关乎国运长久的重大政策
都未涉及法律立项,这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异,
造成执政党政军大面积腐败恶果,不与此无关
平云上策,
立中流砥柱,
百年基业。
国币法彰成典册,
出处载承兴略。
银冠非虚,
制衡呆滞,
不抱心思恶。
人民钱契,
道明清账圭臬。
离境岂可悠哉,
必须直税,
立法归国册。
消耗资源白受享,
留下税金随各。
保障无差,
全国同尺,
结构城乡戒。
法前申报,
镜明绝腐宗烈。
(马沈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