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监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对近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4·25”重大水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进行了批复。调查组认定,照金煤矿“4·25”重大水害事故是责任事故。铜川市煤炭工业局局长付护省、耀州区区长张大军等31人受到追责。
2016年4月25日,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水害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38.17万元。
事故发生后,陕西省立即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情况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综合分析事故抢险救援报告、遇难人员尸检报告,结合专家的技术分析报告,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调查组认定,照金煤矿对水害危险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矿井此前发生3次透水,却未引起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重视;防治水管理不到位,防治水队伍管理不规范、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有漏洞,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
此次事故共对3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对照金煤矿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胡堂玉,照金煤矿矿长冯文博,照金煤矿总工程师刘义民,照金煤矿生产副矿长刘沛,照金煤矿综采队副队长党小盈等5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铜川市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护省,耀州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大军,耀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志民,耀州区政协副主席、煤炭局局长韩战仓,照金煤矿安全副矿长党军盈等26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同时,责成铜川市人民政府向陕西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陕西煤监局铜川分局向陕西煤监局作出深刻检查,责成耀州区委、耀州区政府、铜川市煤炭局向铜川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耀州区区委书记杨宏伟进行约谈,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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