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4日电 (记者常钦)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6)》。《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约81万公顷,治理率达26.7%。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180.7亿元,较“十一五”增长39.9%。实施“矿山复绿行动”以来,各地共投入资金146亿元,完成治理矿山3310座,总面积10.3万公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成效明显,截至2015年底,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约81万公顷,治理率为26.7%。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说,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应开展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同时严格矿山开发准入管理,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源头保护。目前国土部共筛选出661家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经过连续两年建设情况评估,其中187家试点单位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要求,成为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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