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 煤价上涨不影响去产能决心
今年2月以来,煤价逐步回升。最新一期报告显示,环渤海市场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54元/吨,连续十三期实现上涨,刷新年内最高纪录。此价格指数水平比年初的371元/吨上涨了183元/吨,累计涨幅达到49.3%。
煤炭价格出现上涨,煤炭供需关系有所改善,行业运行企稳回升,这些变化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去产能的政策部署是正确的,一系列措施得到落实并开始产生效果。然而,通过数据统计不难看出,煤价回升并不是需求增加带来的。今年上半年,全国煤炭消费18.2亿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9700万吨,下降5.1%;与此同时,煤炭产量比需求下降更多,同比减少1.7亿吨,降幅9.7%。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今年7月29日召开的全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现场会上曾指出,在今后一个时期里,我国能源消费强度将有所回落,特别是随着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炭对市场很难有绝对的增长空间。并且,由于煤炭消费需求并没有增加,煤炭价格过度上涨不利于去产能、不利于兼并重组,也不利于优化布局。
对此,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于9月8日召开了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工作预案会议,明确了煤炭行业全年去产能和276个工作日制度政策不变。仅圈定部分先进产能煤矿自愿参与产量调节任务,在煤炭市场出现波动得以分别启动一、二、三级响应机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330个工作日进行生产。
预案实施的目的就是要统筹兼顾煤炭去产能与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并提出要站在行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高度认真做好“预案”的执行工作。
巩固成绩 276个工作日制度不会松动
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推动煤炭行业去产能取得积极进展。煤炭运行呈现出产量、库存双下降,价格回升的态势。截至2016年8月底,全国煤炭去产能任务完成了今年全年的60%,累计退出产能1.5亿吨;前八个月煤炭产量同比下降近10%。
然而,煤炭去产能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国务院确定今年退出煤炭产能2.5亿吨以上,占“十三五”总任务的三分之一多。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情况统计显示,部分地区在今年时间已过半时具体实施工作才刚起步,完成全年任务面临极大压力。
因此,正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所说,煤炭去产能不仅信心不能动摇,力度也不能减弱,否则不仅现有的价格无法巩固,煤炭价格极有可能再度快速下滑。在这方面,276个工作日制度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既实现了煤炭价格的合理回升,又让常年在井下辛苦工作的职工从此改变作息时间,并为避免更大规模地退出产能造成煤炭供应紧张起到了防范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276个工作日有效执行,煤炭价格很难出现目前的大幅回升。因此,276个工作日不仅要坚决地执行,而且要更好地执行。
在这一市场背景下,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再次组织对煤矿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暗访,针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等8个产煤省(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否对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建立检查制度,煤矿企业是否按照重新确定和公告的产能调整煤矿生产计划并落实法定节假日和周日停产放假要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是否对煤矿超能力生产情况开展检查等多项情况进行督查暗访。
力度不减 督查暗访令去产能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各地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实行减量化生产,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严查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取得积极成效。
5月和7月,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针对重点产煤省区,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煤矿超能力生产和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专项督查。根据前两轮督查暗访情况的通报,大多数煤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但也有部分煤矿存在或疑似存在超能力生产行为、执行停产放假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对此,部际联席会议均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所抽查违法违规建设煤矿均已停工停建。
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今年去产能任务必须完成,完不成的要严肃追责。这就要求去产能工作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适时开展的督查暗访工作,针对违规内容持续督查,不断拓展督查范围,促使276个工作日制度执行力度得以保持,防止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出现松懈和反复。
可以说,督查暗访工作是推进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有力抓手,督促地方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了解,及时反映去产能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使去产能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有序推进。
如今,随着煤炭市场价格和供需关系的回暖,276个工作日制度的落实面临着新的压力。大中型煤矿会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增产超产冲动,且会越来越迫切,小煤矿也企图复产复工。一些煤矿可能会放松276个工作日制度执行或加以变通,甚至出现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等现象。而这些问题,均是需要在第三次及未来的督查暗访工作中予以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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