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溜工班组长职责和管理制度

2016/12/27 9:58:47 人评论 分类:企业镜像

      为确保安全生产秩序,保证设备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煤矿的安全发展,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司溜工班组长职责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班组长是兵头将尾,是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管理办法是否落到实处的关键人物。官虽不大,但责任重大。必须要有自身专业素质、水平,要不断提高分析、认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深入钻研业务。
     第二条:各班组长管理。必须做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如现场解决不了,必须请示队领导,派人下来支援。同时,必须积极配合,把隐患处理好。杜绝私自出班及移交下一班。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如职工举报班组长走走过场,做做形式,对隐患不处理的。罚款50—100元。对班组长屡次不改的直接下台并加倍罚款。
     第三条:文明生产管理。司溜工及放斗口人员,要认真调配放煤量,特别是有水煤时。无特殊情况,如垮煤和堆煤,连队不支付如何费用,当班必须处理好。个人承包区和公公共卫生,班组长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人员、司溜工处理。如班组长未检查或未通知,每次考核班组长20—50元;如承包人员不听从班组长的安排,仍不处理,班组长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处理,费用由承包人员支付,每次考核承包人员50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管理。按时上、下班(提前5分钟到班前室),违者考核5—10元。各班组长必须安排人员轮休,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及相互窜岗等行为,否则考核30元;严禁班组长盲目批假,造成无人上班,考核班组长50元;对点名不下井,买班卖班的人员,一旦发现各罚款50元,造成影响生产,后果自负。
     第五条:现场交接管理。31人员由班组长点名,人员未到位,严禁出班,接班的第一时间像调度室汇报斗口情况,交接班时间早班8;10、中班4;10、晚班12;10到位。以井下虹蟆及调度室记录为准。迟到每次考核5—10元。月底统计,表现好的奖励50—100元。同时,为激发全队职工的工作热情,对特别突出职工,在矿广播播一次,奖励30元,班组长奖励10元,上报刊一次奖50元,班组长奖20元。
     第六条:劳务费用管理。各班组长要根据现场的工作量来支付,严禁徇私填写报表,违者每次考核班组长50—100元,其他人员严禁私自写报表,统一由班组长写,否则费纸一张;井下延长时间的按5元一个小时,超过3个小时按加班。
     第七条:希望本队职工,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技术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制度从2017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网特约记者:祝芒成        本站编辑:碧海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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