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动力煤指数显示近半年煤炭价格涨幅超过60%,这被业界形象地戏称为“煤超疯”,而此现象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产业逻辑及未来的趋势又将是如何的,引发了各界的关注与讨论。
进入今年三季度以后,全国煤炭消费增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0.5%,其中,电力行业耗煤增长4.8%,9月份当月更是同比增长8.5%,10月南方电网用电量同比增长10.7%。可以预测,得益于经济好转与南方地区制造业的用电量增加以及北方寒冷天气的供暖提前增加了对用电量的需求,之后几月全国用电量也会呈现明显增长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对煤炭的需求量理应是呈现增加趋势,煤炭价格阶段性的回升也符合这种趋势。在去过剩产能的行政压制下,煤炭产能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市场回暖对于煤炭企业及行业而言其实也是重要机遇期,煤炭企业究竟能否意识到这一点已经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命运,是跟风涨价扩能增产,还是积极抓住机遇实现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这是能源供给侧改革道路中的岔路口。
需对行政化手段去过剩产能反思
中国的煤炭企业的股权结构决定了大部分煤炭企业隶属于国有,因此煤炭企业的兴衰往往和企业负责人的前途息息相关,这也是行政化去过剩产能能够得以贯彻执行的关键所在,同样也是筹码所在。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煤企要在今年11月前完成去过剩产能的任务,特别是对央资煤企的时间点要求上更加严格。行政化的去过剩产能是矫枉必过正的措施,最终产品所呈现的价格,与市场化竞争的价格波动规律显然不同。行政措施代表着一种方向性的指引,其执行力往往比市场作用力来得更直接有效,这也是为什么煤炭去过剩产能短时间内能够奏效的原因之一。
但有业内学者针对行政化去过剩产能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就应该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政府不应该过多地干预。这种思路其实是自由市场经济,但与我国目前产业需求的政策不相符,完全摒弃行政作用力对市场的干预显然也不现实,但过度扶持劣势企业也会变相增加优势企业的生存压力,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矫枉过正的措施使得煤炭市场出现缺口,煤炭价格呈现出持续上涨局面,但从近期全国通调电厂的煤炭库存量突破1亿吨(其中重点电厂存煤约6500吨,可用20余天)这样的数据来看,煤炭的供需基本面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煤炭市场缺口显然从数据上看很难有说服力,煤炭价格上涨的持续性及坚挺性也令人怀疑。
如果说煤炭市场缺口是煤炭价格上涨的客观因素,那么市场需求情绪的变化就是煤炭价格上涨的主观因素,从最近一个时期的煤炭价格变化及各用煤大户的库存量分析,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得益于主观因素。国家在煤炭发展的指引方向上是追求精益化、环保化,零污染及可持续性,这是煤炭行业必须面对的内部挑战,而未来能源结构则构成煤炭行业的外部威胁。随着煤炭去过剩产能的推进,火电厂、热电厂等增加了对原材料成本的担忧,尤其是冬季的到来,供需关系随着季节性的变化,再加上运输成本上的不确定性增加等因素的存在,最终反映到市场需求情绪上就是对煤炭的需求量增加,加上市场炒作的发酵,造成了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的现实局面。
但由于供需基本面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的因素存在,煤炭价格上涨很难具有持续性,但短期的煤炭价格上涨已然会再度刺激煤炭企业增加产能,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力度,并阻碍煤炭行业结构性改革的调整。
新能源供给的缺位亦造成煤炭价格上涨
煤炭企业前一段时间的持续亏损,在市场回暖出现需求缺口的情绪下,追求多产多销符合企业当前利益,增加产能是必然结果。尽管在当前政策方面,以煤炭为主的旧能源供给系统不符合未来能源的发展趋势,但以新能源为主的新能源供给体系并没有完全建立或者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种缺位就决定了以煤炭为主的旧能源供给系统仍处于主导地位。
“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预期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为6.8万亿至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至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如果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要求,那么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7.7亿千瓦,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从总量上看,“十三五”期间仍然难以改变能源供给侧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主导地位,但关于能源供给侧结构的变化,我们不仅要看总量,更应该注重增量的变化。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比例的再度增加意味着未来一个时期新能源在供给侧的地位逐渐在上升。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供给侧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存在弃光、弃风、弃水等问题;另一方面电能使用成本依然很高。在电力输送及消纳问题上的滞后制约了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挥应用的作用,其在能源供给系统中的作用缺位间接造成了未来一个时期我国仍会以煤炭等化石能源作为主要能源供给侧的主干力量。煤炭企业以煤炭作为原材料,出于对未来能源结构的判断,在市场需求情绪上涨的情况下,价格上涨也便在情理之中。
对于火电厂的行政压制,往往来自于环保标准的提高,这在过去一个时期是调整火电厂发电配额的一个重要措施。原因是对于煤炭等原材料管制及发电成本的评估都很难采取标准化的措施,而只有环保标准可以对火电厂等形成具体方案的核查与评估,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环保标准的提高,对于瓦解以煤炭为主的旧能源供给系统而言是事实上的措施,但是这样的措施不是从市场化竞争的角度出发,而是从市场准入门槛设置角度出发,背后隐藏着的是用于满足环保标准的建设费用增加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成本增加,因此,其有效性也被业界诟病。
在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火电厂、热电厂等的成本将会增加的同时市场竞争力就会被削弱,这将间接地增强新能源发电的竞争力度,有利于刺激新能源的发展及市场突破。但前提条件是要有健全的售电市场,若没有健全的售电市场,与地方行政有密切利益关系的火电最终反映到用户就是持续的、电价上涨的诉求,如果售电市场化改革能够得到贯彻执行,用户对于能源供给类型就有更多的选择权,火电电价上涨的诉求就不可能长期存在,随着火电成本的增加,再加上环保标准的压制,火电厂淡出能源供给侧的主体地位就成为可能。不过,这可能也是一种市场规律下的极端推断,因为煤炭价格持续性上涨的基础目前还不稳固。
总的来讲,煤炭价格回升是市场供需基本面发生了微妙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对于市场供需关系而言还不是根本性的改变,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在政策性的去过剩产能奏效的背景下,季节性供暖供热的需求增加,再加上市场需求情绪化增加的一种结果。从能源供给侧改革的趋势及“十三五”规划所呈现出来的关于能源领域电源侧结构比例等分析,未来以煤炭作为能源供给的主体地位将会逐渐被淡化,以可再生能源作为主体的新能源体系的建立符合全球能源发展方向。因此,我们在理解去过剩产能问题上也可以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比如从能源结构的发展趋势看,煤炭产能就是过剩的,但从目前的煤炭供需关系及市场价格看,煤炭产能显然是不足的,对于煤炭企业及行业而言,价格回升的兴奋不应该让大家忘却未来的危机,抓住机遇期转型升级才是关键。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本站编辑:碧海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