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8月25日,湖南省煤业集团制定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湖南省相关政策要求及集团公司统一安排,2017年底前完成供水、供电、供气移交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物业分离或移交工作,从2019年起不再以任何方式承担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相关费用。2020年底前完成社区、退休人员、医院、职业技术学院、幼儿园等其它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发〔2016〕19号、国办发〔2016〕45号和湘政办发〔2014〕110号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各项剥离社会职能政策,多向上级汇报反映企业实际困难,多渠道争取资金。各单位特别是中央下放未破产企业、省属三矿及兴源矿业应积极主动与省国企改革联席办、地方政府汇报协调,力争由财政全额承担分离移交社会职能所需的资金。
各单位拟定的《移交改造协议》在签订前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并按集团公司的审批意见修改后方可签订。协议审批由集团劳资社保部牵头,会同集团企管业考部(法律事务室)、工程管理部、集团财务部、股份财务部负责。企管业考部(法律事务室)负责对协议文本(条款)的法律审查;工程管理部负责协议中涉及到工程设计及工程预算条款进行审查;集团财务部、股份财务部负责合同的资产移交及改造资金支付条款的审查。集团公司劳资社保部负责对移交及改造协议进行综合审查(含接收企业的主体资格),由劳资社保部拟定批复意见后报集团公司领导签批。供水供电供气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湘煤集团将分年度制定《湖南省煤业集团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考核办法》,对有分离任务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考核,采取经济奖罚方式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移交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进行考核并严格兑现,奖罚金额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薪酬。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本站编辑:碧海云天